有 关 个 别 药 物 或 某 类 别 药 物 的 安 全 资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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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欧洲药物监管局辖下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议限制使用可待因纾缓儿童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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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有369种注册药剂制品含有可待因,可待因用作纾缓疼痛及咳嗽。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公布有关禁止儿童在进行扁桃腺切除术及/或腺样增殖体切除术(以治疗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后使用可待因纾缓疼痛的消息,已在2012年8月16日及2013年2月21日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卫生署亦已在2012年8月16日发信通知医护专业人员提醒有关事宜。加拿大卫生部在2013年6月7日建议可待因只可用于12岁以上的病人,有关的消息在同日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并发信通知医护专业人员提醒有关事宜。在2009年4月,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决定治疗咳嗽和感冒的药剂制品不应用于6岁以下的儿童,而咳嗽和感冒的产品标签应作出相应的修改。欧洲药品管理局的新建议将会在委员会的会议上作进一步讨论,以及卫生署药物办公室将继续监察海外药物监管当局发出有关可待因的最新安全消息。
详情请浏览以下英文版网址:
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news/../19741.html
完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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