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他 安 全 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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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讯息更新 – 加拿大卫生部提出对含扑热息痛的非处方产品的标签准则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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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共有907种注册药剂制品含有扑热息痛。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有关消息,而相关资讯已在2011年1月14日、2014年1月15日及1月27日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卫生署已在2011年1月14日发信通知本地医护专业人员有关扑热息痛的最新警告。
在2011年2月,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讨论有关事宜,并决定为了增强公众对扑热息痛的潜在毒性的意识,以及不要无意中服用过量扑热息痛的重要性,产品的标签须加上新警告,强调肝毒性和严重肝损害的可能性,及建议不可使用超过建议剂量和多于一种含有扑热息痛的产品。
至今,卫生署接获六宗个案涉及服用扑热息痛后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全部与肝损伤无关。
在2015年7月10日,卫生署已将加拿大卫生部采取新的行动以改善扑热息痛的安全性的消息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卫生署将继续监察加拿大卫生部对标签准则修订的最终结论,及继续透过其它国外卫生当局监察有关扑热息痛的事宜。
详情请浏览以下英文版网址:
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news/../25139.html
完
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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