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他 安 全 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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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加拿大卫生部采取新的行动以改善扑热息痛的安全,提醒加拿大人关于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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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共有904种注册药剂制品含有扑热息痛。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加拿大卫生部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公布有关消息,而相关资讯已在2011年1月14日、2014年1月15日及1月27日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卫生署已在2011年1月14日发信通知医护专业人员有关警告。
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委员会)已于2011年2月的会议上讨论有关事宜。为了增强公众对扑热息痛的潜在毒性的意识,以及不要无意中服用过量扑热息痛的重要性,委员会决定产品的标签须加上相关警告,强调肝毒性和严重肝损害的可能性,及建议不可使用超过建议剂量的扑热息痛,和不要使用多于一种含有扑热息痛的产品。
至今,卫生署接获六宗个案涉及服用扑热息痛后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全部与肝损伤无关。卫生署将继续监察加拿大的修订草案的准则及其他海外监管局的安全更新,以考虑采取任何视为必要的行动。
详情请浏览以下英文版网址:
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news/../24923.html
完
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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