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他 安 全 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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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联盟: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建议更新唑吡呾的产品资讯以包含减低翌日驾驶能力及精神受影响的风险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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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共有16种注册药剂制品含有唑吡呾,包括5毫克或10毫克速释片及6.25毫克或12.5毫克缓释片,全部属医生处方药物。唑吡呾在国际上(包括香港)以精神药物被监管。有关消息已由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及加拿大卫生部公布,并在2013年1月11日、5月15日及2014年1月6日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卫生署并于2013年1月11日发信通知医护专业人员,并促请他们呈报与该药物有关的任何不良药物反应。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已于2013年2月的会议上讨论有关事宜,并决定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继续监察海外药物监管局对该药物的任何最新消息,按需要供注册委员会作进一步考虑。鉴于欧洲药物监管局提出的建议,有关事宜将于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的会议上讨论。
详情请浏览以下英文版网址:
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news/../20915.html
完
2014年3月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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