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品 不 良 反 应 呈 报 表 格 - 网 上 呈 报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投诉电话号码: 2572 2068
电邮:
pharmgeneral@dh.gov.hk
常见问题
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投诉电话号码: 2572 2068
电邮:
pharmgeneral@dh.gov.hk
常见问题
第一部分:病人资料
输入简称或贵机构的档案编号(请细阅以下指示5)
性别
男
女
怀孕?
否
是
不清楚
体重(如知道)
公斤
出生日期
/
/
(年/月/日)
或年龄(对上一次生日时的年龄)
种族
中国人
亚洲人 (非中国人)
非洲人
白种人
欧亚人
不清楚
其他
第二部分: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资料
最初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的日期
/
/
(年/月/日)
不良反应的说明
不良反应的类别(供疫苗有关不良反应用)
过敏反应
局部反应
全身反应
神经系统疾病
严重程度 (如合适,可选择多于一个)
危及性命
延长住院期
住院日期
/
/
(年/月/日)
不需住院
化验结果 (如适用)
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前施用的所有药品或疫苗资料(请填写商品名称,并以星号*标示怀疑涉事的药品)
每日剂量(疫苗则填写针数, 如第一针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给药途径
开始用药日期
停止用药日期
使用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前施用的所有药品或疫苗资料(请填写商品名称,并以星号*标示怀疑涉事的药品)
每日剂量(疫苗则填写针数, 如第一针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给药途径
开始用药日期
停止用药日期
使用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前施用的所有药品或疫苗资料(请填写商品名称,并以星号*标示怀疑涉事的药品)
每日剂量(疫苗则填写针数, 如第一针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给药途径
开始用药日期
停止用药日期
使用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前施用的所有药品或疫苗资料(请填写商品名称,并以星号*标示怀疑涉事的药品)
每日剂量(疫苗则填写针数, 如第一针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给药途径
开始用药日期
停止用药日期
使用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前施用的所有药品或疫苗资料(请填写商品名称,并以星号*标示怀疑涉事的药品)
每日剂量(疫苗则填写针数, 如第一针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给药途径
开始用药日期
停止用药日期
使用原因
药品不良反应出现前施用的所有药品或疫苗资料(请填写商品名称,并以星号*标示怀疑涉事的药品)
每日剂量(疫苗则填写针数, 如第一针白喉、破伤风、百日咳混合疫苗)
给药途径
开始用药日期
停止用药日期
使用原因
第三部分:治疗及结果
药品不良反应的治疗
没有
有,
详情(请包括剂量、用药次数、途径及时期)
化验结果 (如适用)
结果
康复 日期
/
/
(年/月/日)
尚未康复
不详
死亡 日期
/
/
(年/月/日)
后遗症
没有
有
持续残疾
胎儿缺陷
重要医疗症状
详情
备注:(例如:过敏、病历包括肝肾问题、吸烟、饮酒等)
其他资料
第四部分:呈报者资料(请细阅以下指示6)
姓名
任职于
私营 机构
公营
职业
医生
中医师
牙医
药剂师
护士
其他
联络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邮地址
确认的电邮地址
同时呈报此报告予
制药商
分销商/入口商
其他
呈报日期
请细阅以下指示
1.
在填写本表格前,请参阅「医护人员药品不良反应呈报指引」(http://www.drugoffice.gov.hk/adr.html) 及「药剂业界药品不良反应呈报指引」(http://www.drugoffice.gov.hk/adr_industry.html)。
2.
药品不良反应一般指对药剂制品(即药品或疫苗)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3.
如初生婴儿或幼童的药品不良反应可能与母亲有关,请呈交有关母亲的另一份报告。
4.
请在下列各部分提供资料。
5.
病人全名或任何形式的个人身分标识符
,如身份证号码及住院编号,
不应
填写在呈报表格上。
6.
呈报者的个人资料将会绝对保密,请细阅收集个人资料的
用途声明
。
7.
如所提供的空位不足够,请开新纸填写额外资料。
8.
如有问题,请致电2319 2920与卫生署药物办公室临床试验及药物警戒分组联络。
请在方格内输入上方所显示的5个英文字母
必 须 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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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4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