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 品 不 良 反 應 呈 報 表 格 - 網 上 呈 報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
投訴電話號碼: 2572 2068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第一部分:病人資料

第二部分:有關藥品不良反應的資料

第三部分:治療及結果

第四部分:呈報者資料(請細閱以下指示6)


請細閱以下指示

1. 在填寫本表格前,請參閱「醫護人員藥品不良反應呈報指引」(http://www.drugoffice.gov.hk/adr.html) 及「藥劑業界藥品不良反應呈報指引」(http://www.drugoffice.gov.hk/adr_industry.html)。
2. 藥品不良反應一般指對藥劑製品(即藥品或疫苗)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
3. 如初生嬰兒或幼童的藥品不良反應可能與母親有關,請呈交有關母親的另一份報告。
4. 請在下列各部分提供資料。
5. 病人全名或任何形式的個人身分標識符,如身份證號碼及住院編號,不應填寫在呈報表格上。
6. 呈報者的個人資料將會絕對保密,請細閱收集個人資料的用途聲明
7. 如所提供的空位不足夠,請開新紙填寫額外資料。
8. 如有問題,請致電2319 2920與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臨牀試驗及藥物警戒分組聯絡。
必 須 填 寫
01/2024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