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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不 良 医 药 广 告 (修 订) 条 例》生 效 前 的 宣 传 活 动

 

2005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修订条例》)生效前的宣传活动

为了让业界增加对《2005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修订条例》) 的了解,卫生署自2005年起 举行不同的宣传活动及与业界保持紧密的沟通。详情如下:

日期宣传内容
2005 年卫生署在谘询业界后拟定了"《2005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指引"

2006 年将"《2005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指引"上载至卫生署药剂事务部*网页

卫生署发信件给业界简介《修订条例》

为业界举办有关实施《修订条例》的简报会

2010 年修订“《2005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指引”并上载至卫生署药剂事务部*网页

2011 年 发信件通知业界有关实施《修订条例》最新的进展及寄出已修订的 "《2005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指引"(指引)给业界及持份者

为西药、中成药及与健康食品业界以及广告发布公司及其他持份者举办有关实施《修订条 例》的简报会,详情请按此

于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编制的中药商通讯(第五期.2011 年 6 月)及中医组通讯(第 二十七期.2011 年 4 月刊登《修订条例》的简介,详情请浏覧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的网页 http://www.cmchk.org.hk/pcm/ /#main_public02.htm http://www.cmchk.org.hk/cmp/ /#main_public02.htm

于中医药规管办公室网页内提供有关《不良医药广告条例》及《修订条例》的信息,详情请浏览中医药规管办公室的网页
https://www.cmro.gov.hk/html/ /important_info/letter_trader.html

2012 年于 2012 年1 月 13 日发 新闻稿 宣布《2012 年〈2005 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已刊宪,有关管制口服产品的保健声称的条文将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于由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编制的 药物情报(第二十七期 – 2012 年 1 月) (只备英文版)刋登有关《修订条例》的生效日期的简讯

于 2012 年2 月,再次发信件及指引以通知业界及持份者《修订条例》其余条文的生效日期

于 2012 年3 月及4 月分别为业界举办两场有关实施《修订条例》的简报会

于由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编制的公众健康及流行病学期刊(第21卷第1期 - 2012年4月)(只备英文版)刋登有关《修订条例》的生效日期的简讯,详情请浏覧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的网页 http:// www.chp.gov.hk/tc/epidemiology/29/134/441/69.html

于由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编制的中医组通讯(第三十期.2012 年 4 月) 刋登有关《修订条例》的生效日期的简讯,详情请浏覧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的网页 http://www.cmchk.org.hk/cmp/ /#main_public02.htm

于 2012 年5 月,再次发信件以提醒业界及持份者《修订条例》其余条文将于2012 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于 2012 年5月 31 日发新闻稿宣布《2005 年不良医药广告(修订)条例》下有关管制口服产品的保健声称的条文将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

* 药剂事务部已于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改名为药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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