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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致 更 改 给 病 人 的 产 品 资 讯 的 药 物 不 良 反 应 警 示

 
台湾:公告含mefenamic acid成分药品中文仿单变更相关事宜
 
卫生福利部对含mefenamic acid成分药品进行整体性评估后,其中文仿单应增列下列内容:

(一) 警语及注意事项:
「对肝脏之影响:服用NSAID类药品(包括:mefenamic acid)之患者中,最高有15%可能发生单一或多项肝功能指数略为增加之情形。继续治疗后,这些检查值异常现象可能会恶化、保持不变,或只是短暂现象。在NSAID类药品之临床试验中,约有1%之患者通报ALT或AST显著升高(约为正常值上限之3倍以上)。此外,曾被通报之罕见严重肝脏不良反应案例,包括:黄疸及致命之猛爆性肝炎、肝坏死、肝衰竭,其中一些为死亡案例。在mefenamic acid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之病征及/或症状,或肝功能指数异常时,应评估是否发展成更严重之肝脏不良反应。若出现肝病之临床病征及症状,或全身性症状(例如:嗜伊红性白血球增加、皮疹等),应立即停药。」

(二)副作用:
「肝胆副作用:单一或多项肝功能指数略为增加、胆汁郁滞性黄疸、轻度肝毒害、肝炎、肝肾症候群。」

详情请按以下连结: http://www.fda.gov.tw/../newsContent.aspx?id=13946&chk=4d60addd-11de-4c2b-b44f-8e55706f7f53¶m=pn#.VcgJiPmqpBc

在香港,共有102种注册口服药剂制品含有mefenamic acid (甲芬那酸),属医生处方药物。澳洲治疗用品管理局已公布有关非类固醇消炎药(包括mefenamic acid)的肝毒性的消息,而卫生署已在2015年6月12日将相关资讯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并于同日发信通知医护专业人员提醒他们注意有关警告。至今,卫生署接获1宗个案涉及mefenamic acid的药物不良反应,与肝毒性无关。如之前报导,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将于会议上讨论有关事宜。卫生署将继续监察其他海外药物监管局有关mefenamic acid的任何安全更新。


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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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类固醇消炎药(双氯芬酸、氟比洛芬、布洛芬、酮洛芬、甲芬那酸及萘普生):澳洲治疗用品管理局提出的额外建议声明(给医护专业人员的信,内容为英文) 上载于 2015-06-12
澳洲:非类固醇消炎药(双氯芬酸、氟比洛芬、布洛芬、酮洛芬、甲芬那酸及萘普生):提出额外对药品的建议声明 上载于 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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