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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物 回 收

 
中国:国家药监局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5年第7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其中包括:

-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阿昔洛韦滴眼液 (批号:220401-1、 231001A、231002A)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专案为可见异物。
- 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尼可地尔片 (批号:221204)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专案为含量测定。
- 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注射用胸腺肽 (批号:231007-2、240108-1)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专案为活力测定。
- 经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炎琥宁 (批号:20231101)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专案为有关物质。

阿昔洛韦滴眼液 (英文名称:Aciclovir Eye Drops) 主要用于治疗和预防单纯疱疹1型和2型及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尼可地尔片 (英文名称:Nicorandil Tablets) 一般用来预防和长期治疗心胶痛,并能减少高危患者的冠状动脉事件发生。
注射用胸腺肽 (英文名称:Thymopolypeptides for Injection)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炎琥宁 (英文名称:Potassium Sodium Dehydroandroan drographolide Succinate for Injection) 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详情请按以下连结http://www.nmpa.gov.cn/xxgk/ggtg/../20250124110058179.html

在香港,上述产品并非注册药剂制品。


2025年1月25日 (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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