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他 安 全 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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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氨酚麻美口服溶液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21年第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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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氨酚麻美口服溶液、氨酚麻美糖浆、小儿氨酚烷胺颗粒、氨酚伪麻那敏咀嚼片、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小儿氨咖黄敏颗粒、氨金黄敏颗粒、氨咖愈敏溶液、儿童复方氨酚肾素片、氨咖黄敏口服溶液、氨酚伪麻那敏分散片(Ⅲ)、小儿氨酚那敏片、小儿氨酚黄那敏片、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14个品种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详情如下:
一、警示语
增加警示语:“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二、注意事项
1.增加“不建议家长或监护人自行给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2.增加“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使用,避免用药过量。”
3.将“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改为“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相同或相似活性成份的抗感冒药。”
详情请按以下连结:
http://www.nmpa.gov.cn/xxgk/ggtg/../20210423105404141.html
美国食物及药物管理局、澳洲药物管理局及加拿大卫生局早前已公布上述咳嗽和感冒药所含西药成份相关的消息,而相关资讯已分别于2011年7月21日、2012年8月15日及2016年3月29日刊登于药物办公室的网页。在2009年4月,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委员会决定咳嗽和感冒药的标签及包装说明书不得包括6岁以下儿童的剂量指示或其使用参考。卫生署会对其他海外药物监管局就咳嗽和感冒药发出的安全更新保持警惕。
完
2021年4月24日 (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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