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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安 全 警 示

 
「1,3──二甲基戊胺」列为受管制药剂制品
 
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注册委员会经考虑「1,3──二甲基戊胺」的药理作用、该物质引起不良反应的潜在风险,及国际间对「1,3-二甲基戊胺」的管制方法后,决定将「1,3──二甲基戊胺」列为受管制药剂制品,并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因此,「1,3──二甲基戊胺」必须向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为药剂制品,方可在港合法售卖。任何人销售、要约出售、分销或为销售、分销或作其他用途而管有任何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00,000及监禁2年。至今,本港没含有「1,3──二甲基戊胺」的注册药剂制品。

于一九四○年代,「1,3──二甲基戊胺」曾被制成纾缓鼻塞制剂。该物质可令血管收缩及血压上升,导致心血管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及心脏病发等。含有「1,3──二甲基戊胺」的产品已被美国、英国、新西兰、芬兰、加拿大和澳洲等海外卫生监管机构禁用或停止在市场售卖。一些健体补充剂及减肥产品,包括一种名为“Jack3d”的产品,被发现含有「1,3-二甲基戊胺」。

批发商及零售商必须停止售卖或分销“Jack3d”及其他含有『1,3──二甲基戊胺』产品,并将有关产品下架。卫生署会检控非法管有『1,3──二甲基戊胺』产品供销售或分销的商铺。」

市民应停止购买或服用“Jack3d”及其他含有「1,3──二甲基戊胺」产品。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谘询医护人员意见。市民可在办公时间将有关产品送交九龙南昌街382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详情请参阅以下新闻稿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P201212060527.htm



2012年12月0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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