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他 安 全 警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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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告含mefenamic acid成分藥品中文仿單變更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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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對含mefenamic acid成分藥品進行整體性評估後,其中文仿單應增列下列內容:
(一) 警語及注意事項:
「對肝臟之影響:服用NSAID類藥品(包括:mefenamic acid)之患者中,最高有15%可能發生單一或多項肝功能指數略為增加之情形。繼續治療後,這些檢查值異常現象可能會惡化、保持不變,或只是短暫現象。在NSAID類藥品之臨床試驗中,約有1%之患者通報ALT或AST顯著升高(約為正常值上限之3倍以上)。此外,曾被通報之罕見嚴重肝臟不良反應案例,包括:黃疸及致命之猛爆性肝炎、肝壞死、肝衰竭,其中一些為死亡案例。在mefenamic acid治療期間,若患者出現肝功能異常之病徵及/或症狀,或肝功能指數異常時,應評估是否發展成更嚴重之肝臟不良反應。若出現肝病之臨床病徵及症狀,或全身性症狀(例如:嗜伊紅性白血球增加、皮疹等),應立即停藥。」
(二)副作用:
「肝膽副作用:單一或多項肝功能指數略為增加、膽汁鬱滯性黃疸、輕度肝毒害、肝炎、肝腎症候群。」
詳情請按以下連結:
http://www.fda.gov.tw/../newsContent.aspx?id=13946&chk=4d60addd-11de-4c2b-b44f-8e55706f7f53¶m=pn#.Ve6EOxGqpBc
在香港,共有102種註冊口服藥劑製品含有mefenamic acid (甲芬那酸),屬醫生處方藥物。澳洲治療用品管理局已公布有關非類固醇消炎藥(包括mefenamic acid)的肝毒性的消息,而衞生署已在2015年6月12日將相關資訊刊登於藥物辦公室的網頁,並於同日發信通知醫護專業人員提醒他們注意有關警告。至今,衞生署接獲1宗個案涉及mefenamic acid的藥物不良反應,與肝毒性無關。如之前報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委員會將於會議上討論有關事宜。衞生署將繼續監察其他海外藥物監管局有關mefenamic acid的任何安全更新。
完
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3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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