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 物 回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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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收三個批次的利胃得膠囊 20毫克 (每盒2 8粒膠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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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今日(一月十七日)同意持牌外包裝藥物製造商寶源(美國)藥業有限公司(寶源),從市面回收三個批次(批次編號:A0501, A0504 and A0603)的利胃得膠囊 20mg (每盒2 8粒膠囊) (香港註冊編號: HK-52562),因上述產品的外盒包裝與註冊資料不符。
衞生署在例行巡查期間,發現上述產品的外盒,並沒有按照法例要求標示「監督售賣藥物」標籤,因而與註冊資料不符,使其被視為未經註冊。由於供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違反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香港法例第138A章》,故寶源自願從市面回收有關產品。衞生署的調查繼續。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上述產品含有第1部毒藥奥美拉唑,用於治療胃潰瘍或反流性食道炎引起的病症。根據寶源的資料,上述產品曾供應予本地藥房。
至今,衞生署沒有接獲與使用上述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
寶源已設立熱線電話(2412 1248)解答有關查詢。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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