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批准藥物Paxlovid註冊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的藥劑業及毒藥(藥劑製品及物質註冊:臨床試驗及藥物測試證明書)委員會("委員會")於 2022年2月21日有條件批准Paxlovid (含有有效成分nirmatrelvir 及ritonavir) 的藥物註冊,註冊證明書持有人為Pfizer Corporation Hong Kong Limited ("Pfizer")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負責向管理局及委員會提供專業支援。

為加速用於2019冠狀病毒病的藥物的註冊審批,委員會已加快評核有關申請。委員會考慮到雖然只有有限的安全性、效能及素質的資料,但基於現時與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以及本地的醫療需要,認為應用Paxlovid於治療輕度至中度2019冠狀病毒病的效益仍大於風險,於是決定對有關藥物的註冊申請作出有條件批准。在有條件批准註冊下,Pfizer仍需要根據委員會施加的條件,向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提交進一步的臨床研究及上巿後報告的安全性、效能及素質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