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持牌藥物零售商?
                                    持牌藥物零售商包括註冊藥房(以下簡稱「藥房」)和持牌藥行(以下簡稱「藥行」)。它們獲香港法例授權銷售不同種類的藥物。    
                                 
									
                                    - 藥房
 
																				為「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專用的名銜。根據香港法例,店鋪必須持有此牌照方可使用此名銜。  
                                      
                                    
                                    - 藥行
 
																				為「列載毒藥銷售商」的通稱。此等銷售商也會使用「藥店」等稱號。
                                     
                                    
                                  	 
                                    藥房及藥行有什麼分別?
                                   
                                    
                                    
                                    
                                    
		                                    
		                                    	 | 
		                                    	藥房 | 
		                                    	藥行 | 
		                                     
	                                    
	                                     
		                                     | 使用「藥房」名銜 | 
		                                     √
		                                      | 
		                                     x | 
	                                      
	                                     
	                                     
		                                     | 使用「Rx」標誌 | 
		                                     √ | 
		                                     x | 
	                                      
	                                     
	                                     
		                                     | 當值藥劑師駐店 | 
		                                     √ | 
		                                     x | 
	                                      
	                                     
	                                     
		                                     | 可配發醫生處方藥物(在藥劑師監督下) | 
		                                     √ | 
		                                     x | 
	                                      
	                                     
	                                     
		                                     | 銷售藥劑師專售的受管制藥物 | 
		                                     √ | 
		                                     x | 
	                                      
	                                     
	                                     
		                                     | 銷售一般藥物,如傷風感冒藥 | 
		                                     √ | 
		                                     √ | 
                                     	 
                                    
                                      
                                     
                                   
  
                                    
                                    
                                    我怎能確定該店是不是註冊藥房或持牌藥行?
	                                    你會發現註冊藥房大多有展示「藥房」名銜和「Rx」標誌。你也可在店內的當眼位置見到當值藥劑師的註冊證明書。 
	                                    你亦可使用以下藥物辦公室網站內的「香港持牌藥商搜尋」功能,輸入商鋪名稱或地址,以查證有關的商店是否註冊藥房或持牌藥行: 
																				http://www.drugoffice.gov.hk/eps/do/tc/pharmaceutical_trade/search_drug_dealers.html
																			 
                               
                                    
                                    只有藥房有藥劑師,我怎樣才能知道誰是藥劑師和他的當值時間?
                                    		你可以在藥房內的當眼處,找到以下資料:
                                    
                                    
                                    - 藥劑師的姓名
  
                                      - 藥劑師的註冊證明書
  
                                      - 列出藥劑師的當值時間的告示
  
                                     
                                    
                                    藥劑師最少要在店舖營業的三分之二時間在店內當值,以監督藥物的銷售。
  
                                    你在購買藥物時,應向藥劑師徵詢意見。藥劑師接受過藥物的專業訓練,能為你推薦合適的藥物,及建議你如何使用藥物及所需注意的事項。
  
                                                                        
                                   
                                    西藥(藥劑製品)的規管 
	                                    什麼是「西藥」?
 一般而言,「西藥」泛指「藥劑製品」。根據香港法例,藥劑製品
	                                    
                                            - (a) 指符合以下說明的物質或物質組合 —
  
                                                
                                                    - (i) 對該物質或物質組合的表述或其狀況顯示,該物質或物質組合具有的特性,使其可用於治療或預防人類或動物的疾病;或
 
  
                                                    - (ii) 可應用或施用於人類或動物,以期 —
  
                                                        
                                                            (A) 透過藥理、免疫或新陳代謝作用,恢復、矯正或改變生理機能;或
  
                                                            (B) 作出醫學診斷 ; 及
  
                                                         
                                                     
                                                 
                                             
                                            - (b) 包括先進療法製品
 
  
                                         
                                     
                                    購買西藥時,我應留意甚麼藥物資料?
                                    你應留意包裝盒上的資料(見下圖)。 
                                   
                                      
																		在香港,西藥是否可以自由銷售?
                                    
                                    	- 西藥必須在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或為銷售而管有。
  
                                      - 西藥獲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批准註冊後,會獲得一個樣式為「HK-XXXXX」的香港註冊編號,此編號會印在西藥包裝外盒上。
  
                                      - 進口此等物品者,必須持有衞生署所發出的相關牌照,並附同由工業貿易署署長授權衞生署所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 西藥可按其特性,主治疾病的性質,及其可能引致的副作用分為以下三大類。不同種類藥物的銷售條件和銷售地方,可參照下表:
  
                                                   
                                                         
                                    
                                    
		                                    
		                                    	| 種類 | 
		                                    	醫生處方 | 
		                                    	藥劑師監督 | 
		                                    	藥物性質和例子 | 
		                                    	銷售地方 | 
		                                     
	                                    
	                                     
		                                     | 一 | 
		                                     √
		                                      | 
		                                     √ | 
		                                     
																						
				                                    	- 多用以治療較嚴重或慢性疾病
  
				                                      - 不正確的劑量或使用不當,可能會危害健康
  
				                                      - 例子:降高血壓藥、糖尿病藥、抗生素、鎮靜劑等
 
				                                    	  
																				  | 
		                                     藥房 | 
	                                      
	                                     
	                                     
		                                     | 二 | 
		                                     x
		                                      | 
		                                     √ | 
		                                     
																						
				                                    	- 這類藥物的副作用可能較第三種類藥物為多,故必須謹遵指示用法和劑量使用,以免危害健康
  
				                                      - 例子:快速舒緩哮喘的吸入性藥物、含低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等
 
				                                    	  
																				  | 
		                                     藥房 | 
	                                      
	                                     
	                                     
		                                     | 三 | 
		                                     x
		                                      | 
		                                     x | 
		                                     
																						
				                                    	- 用於治療或舒緩輕微病徵,其副作用較少
  
				                                      - 例子:傷風藥、退燒藥、止痛藥等
 
				                                    	  
																				  | 
		                                     藥房或持牌藥行 | 
	                                      
                                    
                                      
                                    
                                    
  
                                    
                                    
                                    
                                    查詢途徑:
                                    
                                    (一)	 藥物辦公室牌照及監察科零售商監管分組:
  
																		
																			| 電話 :2572 2068 |  
																			|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20樓2001-2002室 |  
																		 
                                    (二)	 電郵: pharmgeneral@dh.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