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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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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持 牌 藥 商 搜 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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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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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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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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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
所有
香港
九龍
新界
所有
牌照種類:
藥劑製品製造商
藥劑製品製造商 (外包裝)
批發商
零售商 (列載毒藥銷售商)
零售商 (擭授權毒藥銷售商)
 
Note
1.
列載毒藥銷售商 (LSP)
 
 
一般稱作 “藥行”,列載毒藥銷售商擭授權銷售非處方藥(OTC)。
 
2.
擭授權毒藥銷售商 (ASP)
 
 
一般稱作 “藥房”,擭授權毒藥銷售商的處所內有一名藥劑師值班,並擭授權銷售處方藥、藥劑師指導及監督下銷售藥品及非處方藥(OTC)。
 
就列載毒藥銷售商與擭授權毒藥銷售商的區別,請參閱
《藥 房 與 藥 行 ──── 問 你 知 多 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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